抚政办函〔2023〕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22〕10号)精神,全面掌握我县土壤资源状况和土壤质量变化趋势等情况,切实做好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部署,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一是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二是土壤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核查完善土壤类型;三是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四是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种植制度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
2023-2024年,组织全县各乡镇开展普查工作和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外业调查采样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底。
2025年6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录入等工作,汇总形成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12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县耕地质量报告和全县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四、普查组织实施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抚松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各乡镇政府是本辖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乡镇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结合本乡镇实际编制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普查经费保障
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工作任务分担,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各乡镇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县级财政负责本区域内的外业调查采样、剖面标本采集制作、样品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数据库和样品库建设等所需经费保障。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专家组,做好全县普查技术指导工作。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普查队伍建设,确保土壤普查质量。
(二)统一操作规程。县、乡镇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土壤普查系列技术规范、规程等规范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要及时报送普查数据,加强数据保密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篡改普查数据。
(三)广泛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提高全社会对土壤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有序推进普查工作实施。
附件:抚松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抚松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李树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林彦旭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戴 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王 伟 县发改局局长
刘光勇 县财政局局长
赵大志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局长
徐晓宇 县水利局局长
周振华 县统计局局长
李业军 县林业局局长
李兆杰 抚松镇党委书记
李 斌 万良镇党委书记
禚百万 兴参镇党委书记
李宜平 露水河镇党委书记
张晓利 北岗镇党委书记
艾 杰 泉阳镇党委书记
孙元进 新屯子镇党委书记
宋野平 松江河镇党委书记
马德志 东岗镇党委书记
高云海 漫江镇党委书记
田世翌 仙人桥镇党委书记
刘岳东 沿江乡党委书记
李 聪 兴隆乡乡长
杨 斌 抽水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林彦旭兼任。
请参考文件解读:抚松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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