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拓宽优抚优待方法路径,提高优待证“含金量”,搭建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奉献爱心的广阔平台,提供更多更广泛的优质优惠服务,进一步彰显全社会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尊崇和优待,达到拥军活动有特色、地方繁荣添活力和企业经营增效益的“多赢”目标。现面向全县范围征集优惠优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作单位。
一、征集对象
应征企业(商户)应坐落于抚松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具备相关资质,诚实守信,无违法经营行为,信誉评价和经营状况良好,自愿为优待证持证人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征集数量不限。企业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综合性大型超市类;
(二)饭店、快餐等餐饮服务机构类;
(三)规模型或连锁宾馆酒店类;
(四)物流快递类;
(五)计算机和手机修售、摄影、美发、洗浴等服务类;
(六)医疗服务(含各大药房)机构类;
(七)房地产销售类;
(八)广告装饰公司类;
(九)汽车服务类;
(十)金融保险类;
(十一)法律、会计和人力资源服务类;
(十二)服装、家电、家具、烟酒茶叶经销商类;
(十三)培训机构、幼儿园教育类;
(十四)影院、景区、游乐场类;
(十五)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商户)。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拟申报企业(商户),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申请资料发至邮箱2528609539@qq.com。申请资料包括:
(一)《抚松县社会化拥军企业(商户)申请表》;
(二)企业(商户)经营许可证;
(三)特许经营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书;
(四)企业(商户)门面照片等。
咨询部门:抚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6573789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5号楼321
三、社会化拥军企业(商户)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合作单位结合主营业务,为持有现役军人证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的持证人提供优惠优待服务。
(一)签署《抚松县社会化拥军企业承诺书》,并在企业(商户)的显著位置张贴;
(二)自愿为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医疗保障、创业就业、学前子女教育、购物、餐饮、旅游康养等优待优惠服务;
(三)积极参与并支持双拥活动的开展;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退役军人就业;
(五)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指导,如果有失诚信,自行退出社会化拥军单位,并中止使用带有“拥军”字样的标识。
四、社会化拥军企业(商户)享受的待遇
(一)享受参与统一组织的拥军企业宣传活动。主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宣传;
(二)悬挂统一拥军企业标识牌匾;
(三)优先成为“最美拥军企业(商户)”候选对象;
(四)其他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应待遇。
抚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6日
复审:相 羽
终审:孙 丹
投稿邮箱:fsdst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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