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浑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白山市浑江区保障性住房加装电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浑江住建请〔2026〕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委托中图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白山市浑江区保障性住房加装电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中恒和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白山市浑江区保障性住房加装电梯建设项目评估报告》(HH2026-ZX-16)意见,经研究,原则上同意白山市浑江区保障性住房加装电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白山市浑江区保障性住房加装电梯建设项目》(2603-220602-04-05-273996)。
二、项目建设单位:白山市富通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白山市浑江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是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保障性住房加装电梯工程,涉及林苑之声小区两栋住宅4部电梯、华信供热小区两栋住宅7部电梯、民生佳园小区一栋住宅2部电梯、旺达花园小区两栋住宅4部电梯、通沟B5小区十五栋住宅44部电梯,共五个小区实施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合计加装半层入户式电梯61部;同时配套开展加装电梯相关管线、设施设备改造及建筑楼体改造等工程。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2026年3月-2027年2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建设总投资金额为2873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自筹和企业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白山市富通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白山市富通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白山市富通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白山市富通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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